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损毁烂柯围棋文化古迹的,由文化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组织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