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国际航运与物流枢纽建设第四十四条有效自贸试验区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经营,构建复合型多式联运通道,制定并推行标准化多式联运运单等单证,发展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间的国际中转业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