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新型国际贸易促进第三十八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整合境内仓、海外仓和结算等全球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易货贸易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大宗商品之间的国际易货贸易。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