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者收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所需的检验费用由同级财政拨款。

统一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和其他形式的监督检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