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九条有效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者收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所需的检验费用由同级财政拨款。统一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和其他形式的监督检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