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行产品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