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可以制定含有农村自建房屋管理内容的村规民约,协助办理农村自建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及时劝阻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安全隐患。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