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 服务与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房人与施工方、监理方签订房屋建设施工、监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