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布局合理、面向社会提供技能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