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强化基层就业指导服务,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