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地域、户籍等歧视性限制。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