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章 应急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援信息。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信息。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