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援信息。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信息。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