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地方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