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神头泉域水资源保护监督检查机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泉域保护区进行巡查。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