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房屋质量,保障农村村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