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居民住宅小区确因内部及周边停车场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居民住宅小区周边支路设置免费临时停车泊位并明示临时停放时段。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