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有关国家机关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