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承担单位骗取、转移、挪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