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第三十六条有效单位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职务成果的完成人和职务成果产业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