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发放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图册、宣传单等。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