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建立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级以上联席会议由宣传、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召集,研究下列有关革命遗址保护的重要事项:(一)研究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规划、政策和方案;(二)研究革命遗址保护名录;(三)统筹协调解决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四)督促、检查、评估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情况;(五)其他重要事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