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革命遗址保护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革命遗址进行记录、整理、建档,并运用信息技术实现革命遗址信息开放共享。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