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第四十三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保障运输安全。经营者应当对车辆、机具及站场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检验,保证其正常运转。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