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取得教学车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进行培训,并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