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对客运车辆未能按时发车的,应当及时发布信息,维持候车秩序,协助承运人安排滞留旅客。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对出现旅客严重滞留的,应当立即采取疏运措施,及时报告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