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照规划,科学测量游客承载能力,确定地质公园的环境容量,制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分级保护管理的要求,对地质公园内从事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人员数量进行控制,监督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