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将涉及知识产权的传统技艺、生产工具、艺术表现形式等申请商标注册、专利、著作权登记的,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支持、指导。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行业和组织,依法为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