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配套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