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修复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面积大、分布相对集中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重的天然林,可以向社会化、专业化组织购买专业管护服务或者采取专业承包管护的方式进行管护。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