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创新支持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国防科研和生产活动;对中小企业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创新活动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