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由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