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有效应对暴雨、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规范人员安全转移避险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