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二章 保护传承第十六条有效支持秦腔代表性传承人、艺术名家通过收徒传艺的方式,传承秦腔艺术流派、优秀剧目和表演、作曲、演奏、舞美设计等技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