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特殊群体健身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科学评价机制,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重点任务及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