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形式,推广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满足公众健身需求。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