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开展物业服务优质项目评定,完善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实现互联互通。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