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开展物业服务优质项目评定,完善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实现互联互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