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加强物业服务人及其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物业服务人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依法制定行业规范,编制行业服务标准,逐步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人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