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有关单位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起草任务,应当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并说明原因,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2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