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合理安排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