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改革创新工作计划及方案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也可以委托专门机构起草。制定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改革创新工作计划及方案,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预期效果评估。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