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管理人员,监督运输车辆的密闭启运和清洗,督促驾驶人规范使用运输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系统等相关电子装置,安全文明行驶。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