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提高农村自建房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