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车辆管理第十四条有效电动车维修者应当建立维修台账,在维修过程中不得改变车辆的外形特征与技术参数。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