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业态布局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组织制定业态清单并公布。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