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设立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的数据专家委员会。数据专家委员会开展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评估,为本市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