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第五章 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第六十四条有效本市建设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支持新城等重点区域同步规划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空间、生活空间、城市空间等领域数据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产业功能布局,推动园区整体数字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在线新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园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