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第三章 公共数据/第三节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第四十六条有效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托公共数据运营平台进行交易撮合、合同签订、业务结算等;通过其他途径签订合同的,应当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备案。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