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取得的数据,可以依法使用、加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