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建立一江一河沿岸地区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一江一河沿岸地区发展有关工作,研究和审议滨水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开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