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三章 设施设置与维护第二十二条有效滨水公共空间内的设施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提高无障碍环境的系统化、智能化水平,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提供高品质的无障碍环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