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在本市供水、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